星期五, 10月 05, 2007

文化、經濟與下一步

在今年的最後一篇文章,我試圖去思考大環境與藝術/文化的關係,總覺得大眾應該多認識文化的生產力。上篇我寫「商品必須是文化」,是說明當下商業世界的趨勢,而宏觀的經濟,也應注入文化觀點,破除傳統思維的拘囿。

柔南依斯干達經濟特區和北馬走廊經濟特區啟動了,緊接下來還有東海岸經濟走廊和東馬發展走廊。在這個發展勢頭上,許多人說要趕快在附近購置產業,也有人趕著到那裡集資創業。

這幾大經濟特區要搞哪方面的經濟,勢必對我國起著深遠的影響,你能告訴我,你將預見我國未來的經濟型態是怎樣子的嗎?

談到經濟發展,我們會不由自主地檢視國內的商業文化,反省以下的問題:

如果你不認識任何高官或企業(客戶或供應商)的大老闆,是不是就很難做成生意?

尋租(Rent-seeking)模式是不是困住了我們的思維模式?

商譽、誠信是不是得通過政商關係來確認?

我們的商業/經濟創新與效率在哪裡?

不管你是老闆或打工仔,只要你在馬來西亞的工商界活動,上述課題你一定很熟悉。只不過大多數人選擇現有模式的按排,因為他們認為人仍要面對現實,他們不願相信自己有其他的能力,例如在不熟悉的領域冒險、創新、改善服務和產品、市場開拓等等。縱使他們有能力,也要確保把能力使在刀口處,確保萬無一失,一蹴可幾。

這到底是怎樣的文化,怎樣的價值觀?

商業是離不開文化的,我們有怎樣的文化思維與價值觀,就有怎樣的商業成就。文化若沒有鼓動創新,價值觀沒有隨著改革而進步,我們的經濟領域,以至於政治發展將走向何處?

走一趟商場,我們所見的商品,普遍上無不強調外來品牌,造就了社會大眾「拿來主義」的簡便思維,這樣的文化取向,令我們不禁擔心創造性的經濟如何產生?

筆者從事的藝術管理,看起來是在處理微觀的表演、藝術品、出版的買賣與效率按排。然而,我也覺得藝術環境的改善與政策的制定也是很重要的部分。

文化政策不是增訂版的藝術管理章程和系統建制,而是涉及國人價值觀與引發創意的環境塑造,在在影響著國本與國力。

許多人從具體的風格商品聲稱,創意是看不見的競爭力,同樣在文化範疇,我們也可從言行舉止看出國人的品格與教養,這兩者在經濟發展備具關鍵。你說不是嗎?

因此,經濟發展與文化發展應該是一個綑綁式的配套思維,相互依存,不應該分離作業。

甚至,我覺得應該由文化政策主導經濟和政治發展!企業人多一點人文思考,政治人來點創意,整個社會將發生質的變化,我們將以全新的觀點去思索未來的挑戰。

馬來西亞的經濟發展正在尋求突破和優勢,而且也到了轉型的關口,希望在未來三十年到五十年,可以有一個新的競爭形態。不過這期間,商業文化也應該轉型,未來應該是講求創意與管理的時代,將來的企業家與工作者依靠知識與智財開拓新局。

因此,我們要拼棄那些不公平,不具生產力的商業文化與政策,防止它們牽絆著我們前進,而文化導向的思維是一種發展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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